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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黎霍高速公路项目部水洗机制砂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类型:招标公告

2021-11-24 71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黎霍高速公路项目部水洗机制砂采购,招标人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黎霍高速公路项目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水洗机制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黎霍高速公路项目部因工程需要采购水洗机制砂;

2.2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包;

2.3 标段划分:

标段

材料名称

供货地点

规格

单位

数量

税率

含税单价(元)

含税总价(元)

总金额

(元)

1

水泥混凝土用机制砂Ⅰ类

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善福乡赵家烟村

 

39350

13%

135.60

5335860.00

5335860.00

2

水泥混凝土用机制砂Ⅰ类

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虒亭镇崔村

 

 41414

13%

133.00

5508062.00

5508062.00

3

水泥混凝土用机制砂Ⅰ类

山西省长治市沁县故县镇故县村

 

 50000

13%

135.00

6750000.00

6750000.00

注:本项目发票采用一票制。

2.4 供货期:根据招标人项目需求供货,总供货期至项目完工;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

2.6 合同签订方式:统招分签,由招标人统一招标,具体材料采购合同由总承包所属需求各项目部或各分部与中标人签订,各项目部、分部负责对进场材料的数量、质量进行验收,并做好结算及支付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为一般纳税人,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1)若为制造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若为经销商,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提供所代理的制造商的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接受招标人月度计量支付;

3.3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1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各标段对应同类材料供货业绩(业绩认定以合同协议书、可反映项目材料名称的发票为准)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18年11月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建设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5 其他要求: 所投材料应由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近一年内的检验报告。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标段项目,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同一投标人最多可同时对1个标段进行报名,最多可以同时成为1 个标段的中标人。当同一投标人在超过 / 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时,将按照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声明》的优先顺序进行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视为该投标人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填写投标中标标段的优先顺序;若投标人未填写优先顺序,则由评标委员会推荐。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1231800分至 20211215 14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注:登录《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ds.sxlq.com:9982/showStock/index)点击“投标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2021年3月1日前已在山西路桥集团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注册的供应商可通过主要联系人手机号(用户名)+短信验证码(密码)方式进行登录,完善注册信息后方可正常操作。未注册供应商需在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点击“投标人/供应商注册”,按要求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在注册和报名时根据服务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的指引进行办理)。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初始推荐单位为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有推荐单位的可直接报名。

自发布公告之时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均可在电子商务平台点击参与,无需报名审核,无需缴纳招标文件费用,从投标书编辑器软件中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215 14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现场递交纸质文件;

5.2 投标人应使用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编辑器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递交;

5.3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递交纸质文件的,其电子投标文件无效;

5.4 纸质文件递交地点:太原市迎泽西大街119号(公元时代城)1幢A座9层会议室;

5.5本次招标采用暗标形式。

投标人制作两份内容一致的投标文件,其中一份为不作任何屏蔽处理的,有投标人名称等完整投标信息的完整投标文件;另一份为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的暗标投标文件(不需盖章)。

 

信息屏蔽要求:

(1)屏蔽信息包括投标人单位名称(包括简称、外文名称)、注册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人员姓名、特有的文字、图案、标志等可明示或暗示地指向投标人的信息(包含经销商需提供的资料中关于生产厂家的信息)。全部屏蔽或过多屏蔽导致不能识别关键有效时间等信息的视为废标。

(2)投标人上传的暗标投标文件非扫描文件部分需屏蔽的信息用“*”代替,扫描文件部分用涂黑等方式遮盖屏蔽相关信息。请在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主页通知公告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查看《暗标文件屏蔽参考示例》。

(3)违反暗标文件信息屏蔽要求的,将扣除其投标保证金。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

7.2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八、监督部门

上级监督部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351-7876392

本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351-5606026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黎霍高速公路项目部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沁河镇东外环河西中国汽油斜对面(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黎霍高速项目部)

联 系 人:姜先生

电    话:1823514627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迎泽西大街119号(公元时代城)1幢A座9层

联 系 人:景女士、赵女士

电    话:18334777673  18535118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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