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道241新建工程第九合同段项目部柴油谈判采购项目
类型:招标公告
2022-10-16 696次
发布日期:2022-10-16 09:42 截至日期:2022-10-18 20:00 项目编号:2022-LQ1GS-GD241XJGC9HT-WZ-012
项目名称 |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道241新建工程第九合同段项目部柴油谈判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2022-LQ1GS-GD241XJGC9HT-WZ-012 |
招采方式 |
谈判采购 | 招采类型 |
货物-物资 |
招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2-10-14 12:00:00 | 招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2-10-18 20:00:00 |
开标时间 | 2022-10-19 15:30:00 | 开标地点 | 招标采购人办公地点 |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道241线新建工程第九合同段项目部柴油采购项目已具备釆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1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道241线新建工程第九合同段项目部柴油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道241线新建工程第九合同段项目部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1 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
标包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限价总金额 |
1 |
柴油 |
0# |
吨 |
151.82 |
9109.60 |
1383019.47 |
151.82 |
1383019.47 |
备注:包含材料费、运费、车辆配送费、装卸费、13%的增值税等,即 以中石化当日挂牌价下浮0.3元/升作为最高限价,柴油换算系数为1180升=1吨,后期如遇挂牌价格调整,则合同、结算金额相应调整
2.2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按实际要求工期供货。
2.3 交货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王和镇。
2.4 质量要求:良好的燃烧性、蒸发性、含硫量小、安定性好,以国标为准。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若为制造商,须具备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并且合法有效资质,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生产和供货能力。
若为经销商,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具备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并且合法有效资质,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以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2022年成立的企业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 近3年(2019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独立完成过1项同类项目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及对应发票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19年10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行业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需为本单位人员,以供应商开具的社保证明材料为准 。
(6)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 。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3.4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5 供应商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1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公告发布的招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在线申请下载采购文件。
4.2 报名需要上传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以及业绩证明资料;
(3)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
(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无行贿犯罪承诺书
4.3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公告发布的开标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在开标时间前通过《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加密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供应商应使用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投标书编制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
5.3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4 纸质文件递交地点: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6.1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2 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7.1 本谈判釆购公告同时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
上级监督部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351-7876392
本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351-5606026
采 购 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道241线新建工程第九合同段项目部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王和镇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546449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