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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太原国省道汾河水库段LJ1项目部施工电梯租赁服务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类型:招标公告

2022-06-02 345次

发布日期:2022-06-02 11:28 项目编号:2022-LQ5GS-TYGDFHSKLJ1-FW-001

项目名称: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太原国省道汾河水库段LJ1项目部施工电梯租赁服务采购

招 标 人: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太原国省道汾河水库段LJ1项目部(电话:13503512300)

招标代理: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电话:18636102251

上级监督部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采购中心(电话:0351-7876392)

本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电话:0351-5606026)

公示期限:20226月 2日 18时至20226818

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太原国省道汾河水库段LJ1项目部施工电梯租赁服务采购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采购限价:3449988.00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山西亿鑫强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台)

税率

含税单价(元)

含税金额(元)

服务期限

服务内容

备注

1

施工电梯

24

9%

49000

1176000

自合同签订后,在施工工期内,根据招标人需求提供服务。

所需货物的租赁、安装、操作和拆除等。

租赁期3个月的费用

2

施工电梯

4

9%

32700

130800

租赁期2个月的费用

3

施工电梯

8

9%

32700

261600

租赁期2个月的费用

4

施工电梯

6

9%

32700

196200

租赁期2个月的费用

5

进出场费

42

9%

38700

1625400

 

合计报价(含税)(元)

3390000.00(本费用含电梯进出场运输费、附着安装人工费、检测、使用过程维修、保养及9%增值税用发票,检测证书及每台施工电梯配备1个操作人员等相关费用。)

二、中标候选人单位业绩信息

中标候选人名称

单位业绩

山西亿鑫强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1.太原富力天禧城A1#、A2#、A3#楼施工升降梯租赁

2.西山千亩保障性住房项目玉门小区1#、4#、5#楼工程

3.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安装分公司机械设备租赁

4.太原富力金禧城B区1、3号楼、BS1商业施工升降机租赁工程

5.太原富力金禧城E区1、2号楼施工升降机租赁工程

6.中海北寒村城改项目(二期)地块五、六地块项目总承包工程

7.保利时光印象项目二标段施工

8.太原诺德逸宸云著一号地块1#、2#楼

9.龙湖天境4#、8#、9#、12#楼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近3年(2019年5月至今)完成过1项同类服务项目业绩(证明资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1. 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以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或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2022年成立的企业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19年5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行业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5.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投标人缴纳的最近半年任意一次社保缴费证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包号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7.其他要求:  /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1. 3.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六、其他

 

 

招标人: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太原国省道汾河水库段LJ1项目部

招标代理: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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